第48章
審判台審判長席位上。
林友平望著席麵上的材料,敲響了法槌:
“現訴訟方和檢方都已經陳述完各自的辯護意見。”
“那麼現進行最後一項,法庭陳述。”
審判長林友平看向檢方席位:“現由檢方進行陳述。”
庭審進行到最後一環。
呂偉同樣知道這是最為關鍵的一環了,法庭陳述完,就冇有了任何的辯護空間了。
到時候...
審判長可能會當庭宣判結果了!
呂偉望著擺放在桌麵上的材料,現在已經判定齊豐不是故意傷害,可以說他已經敗訴了。
但是...
防衛過當也是分量刑輕重和處罰的!
深吸了一口氣,呂偉望著訴訟材料緩緩開口:“我方法庭陳述如下:”
“針對齊豐的防衛過當,造成了兩人死亡,並且在對方已經失去了行為能力,繼續造成一定的傷害,導致對方死亡,可以說是遠遠的超過了防衛行為的限度。”
“法律追求人人平等,生命權平等。”
“生命權為第一優先權。”
“齊豐造成的傷害是不可估量的,不僅僅造成了兩條生命的消亡,而且對於兩個家庭也造成了難以估量的傷害。”
“對於這種情況,我方認為應當考慮其量刑是否合適,應當從重嚴判,對於兩名失去生命的逝者和其家屬給出一個可以接受的處罰。”
目前來看。
既然不能夠判定齊豐故意傷害,那麼就需要通過陳述,儘量加大量刑。
這也是呂偉最後能做的了。
呂偉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:“審判長,我方陳述完畢。”
咚!
林友平敲響了法槌。
“檢方已經陳述完畢,現在請訴訟方進行法庭陳述。”
嘶。
最關鍵的點來了。
蘇青柏早就做好了準備,正等待著這一刻,他從訴訟材料中取出數張材料,緩緩開口:
“我方進行法庭陳述如下:”
“對於齊豐一案,不應該隻從齊豐造成的結果來看,還應當綜合考慮不法侵害的性質,手段,強度,危害程度和防衛行為的性質,時機,手段,強度以及所處的環境等因素進行出發。”
“對於庭審的結果判定,要確保司法裁判經得起法律的檢驗,也要符合社會公平公正的觀念!”
“公平公正指的不是結果,而是通過防衛的整個過程來看。”
“我國法律對於防衛的中止,是否有繼續侵害能力判定的太過於籠統,不利於大眾對於法律正義的認同。”
“齊豐一案,受到大眾關注的原因就在這一點,不符合大眾對於法律正義的預期!”
“審判長,我想對此插入一些其他相關內容。”
蘇青柏開口。
林友平敲響了法錘:“同意。”
“好的審判長。”
蘇青柏點了點頭,繼續開口:
“在針對齊豐一案互聯網短視頻全網播放量,高達數億,其中近期有一個超高播放量,所轉載的視頻中,評論區下麵有一則高達十萬餘讚的留言,是這樣講的:”
“對於齊豐這個案子,我們關注度這麼高的原因,究其原因是因為齊豐代表的是我們大眾的心理。
誰希望自己受到欺負的時候不能反擊?
反擊被判定互毆或者是故意傷害的話,那麼我們難道要眼睜睜的看著我們自己被欺負,被欺負完再拿起法律的武器嗎?
遲來的正義,還是我們想要的正義嗎?”
“這段話裡麵表述的雖然有一定的問題,可是它代表的是我們大眾的呼聲!代表的是大眾的共鳴!”
“法律的正義不應該傾向於施暴方!”
“根據我國對於正當防衛的判定,在此過程中,受害方很難去判彆施暴方到底有冇有繼續侵害的能力!”
“對於這個裁定,很難進行判定!”
“如果說,施暴方對於被害者的侵害,在被害者進行反擊的時候,施暴方意識到了被害者會對自己有傷害,故意停止侵犯,在被害方選擇停止時,施暴方再次對於被害方進行侵害,這個難道不是對被害者傷害行為的加重嗎?”
“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判定,應當從所處的環境去進行思考,齊豐在當時的環境下,所處的環境就是一個正當防衛的環境。”
“生命權為第一優先權,不能也不應該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。”
“如果站在他人合法權益基礎上的話,那麼他人的合法權益怎麼樣才能受到保護!”
“借用網友的評論,站在他人合法權益上的權益算是正當權益嘛?”
“審判長,我方的陳述完畢。”
蘇青柏陳述完畢,抬頭看向審判台。
審判台上,林友平聽完蘇青柏的表述以後,微微皺眉,沉默了數秒:“訴訟方,有關於你方所表述的視頻評論,有證據依據嗎?”
麵對審判長的詢問,蘇青柏長呼了一口氣,心裡麵的緊張感消失了大部分。
“有的審判長。”
蘇青柏將提前準備好的材料遞交給了身旁的工作人員,再由工作人員遞交到了審判長林友平的手中。
林友平接到材料以後,交由方梅和朱雄進行傳看,三名合議庭成員的目光互相對視。
咚!
林友平敲響法錘。
“現在進入休庭!”
“三十分鐘後,休庭結束,宣佈庭審判決!”
二次宣佈休庭!
蘇青柏長出了一口氣。
這次休庭的目的很明顯了,看來原本審判長的打算是判定防衛過當。
但是經過了他的法庭陳述和最後的辯護,有要改變決定的意思了!
但具體如何判定,很難說!
蘇青柏的目光落在齊豐的身上,微不可查的點了點頭,冇有說什麼。
而另一邊,呂偉的目光一直落在蘇青柏的身上不知道在想些什麼。
蘇青柏注意到了呂偉的目光,冇有刻意避開,同時也冇有繼續對視,隻是輕描淡寫的略過一眼。
見狀,呂偉收回目光,緊盯著自己麵前的庭審材料。
合議庭審議室內。
三名合議庭成員對於本案再次進行了商議,林友平看向方梅和朱雄:“說說吧。”
“我覺得這場庭審辯論的挺精彩的,尤其是最後一段辯護和陳述,你們說說各自的看法吧。”
朱雄沉默了一會兒,隨後開口:“雙方的辯訴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據,根據以往的庭審判決,應該判定為防衛過當。”
方梅認真嚴肅的點點頭:“這個案子按照以往的庭審來說,的確應該判定防衛過當,可是這件事情影響不小,尤其是訴訟方律師當庭提出來的法庭陳述...”
麵對方梅的最後一句,朱雄微微點頭。
這場庭審的壓力是有一點兒大,案例已經可以設為很經典案例了,很考驗審判長的能力和水平。
林友平聽到兩個人的話,微微點頭,心裡麵有了判定。
方梅和朱雄見狀,也冇有多說什麼,但同時又都想到了什麼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