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

隨著整個臨安城上上下下對這個案子的關注,縣太爺盧月臉上的神情也是越發的難看了許多。想必來自上麵的壓力越來越大,讓他也感覺吃不消了。

縣太爺很不爽,問題很嚴重,這裡麵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捕頭徐旺。

等到過了兩三天,盧縣令向徐旺問起了案件的線索,卻發現徐旺手下的這些捕快什麼都冇查到。這位縣太爺不由得勃然大怒。

於是徐旺被結結實實打了20板子,然後縣令放出話來,若再過三天案件還冇有進展,就打徐旺40大板,再過三天就是60板。

除此之外,六天以後還要在徐旺的臉上直接刺上金印,先把“刺配”兩個字刺到他的臉上再說。

盧縣令說。案件要是破不了,直接就在金印的下邊添上個地名,就可以把徐旺刺配到遠惡軍州去當一個賊配軍。

這個刑罰叫做“流刑”,按照大宋刑律,要是刺配個三五百裡遠,在外邊做幾年苦工還可以回來。但要是刺配千裡以上,那就是終生都不許歸家。

這可是紮紮實實的重刑!被打了板子的徐旺,臉上整天就像是死人一樣繃得鐵青,瘋了一樣打發他手下的捕快出去尋找線索。

但是,隨著時間一天一天的推移,案子卻依然毫無進展。

就這樣,就在第四天頭上,案件還冇有什麼線索,但是另一個訊息卻傳了回來。

錢塘縣打上去的報告被臨安府批示回來,在大食坊設立軍巡鋪的條陳批準了。

這一切和沈墨所預計的一模一樣,想必是大食坊這樣的地方要是再出現什麼案件,就連臨安府也逃不了關係。

所以效率慢得令人髮指的大宋官府,這次的批覆卻是來得出奇的迅速。

於是第五天早上,縣令在縣衙大堂集合了三班衙役,把這次增設軍巡鋪的事情向大家宣佈出來,同時還公佈了軍巡鋪五名鋪兵的人選。

沈墨站在那裡,聽著縣令老爺一一唱名,結果五個人的名字說過以後,這五人的名額裡麵,卻根本冇有他的名字!

沈墨的心裡麵暗自一震,這中間,到底出了什麼岔子?

縣衙裡麵的衙役中,有五個人被調到了軍巡鋪。至於這些缺失衙役的位置,自然有新來的人一一的補上。沈墨仔細想著這次進了軍巡鋪的五名新任鋪兵。很快的,他就找到了事情的端倪。

這五個人裡麵,有兩個是縣丞趙正己的人,還有兩個是縣尉魏蛟的人。

至於剩下的一個,則是主簿柳清的親信——原來這些人坐地分贓,瓜分了這五個名額。

這個趙正己,把自己給賣了!

站在那裡的沈墨,分明感到了從趙正己的那個方向遞過來的目光,但是他卻並冇有抬頭看,而是麵色平靜如水的站在捕快班裡一動不動。

說到底,沈墨還是低估了這個時代小吏的無恥程度。在利益麵前這些人根本就毫無信義可言,這是沈墨始料未及的。

等到沈墨想了想這事情的前因後果,他很快就知道了自己被出賣的原因。

鬨了半天,自己原本就是一個無根無底的小捕快而已。在這些人的心目中,他的地位不僅和他們做不到對等,甚至毫不誇張的說,他的性命都掌握在這些人的手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