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
劉嬸像是吃到瓜似的:“何大姐,這...怎麼回事啊?”
何秀美拉過坐在身旁苗春的手,隨後大方道:“我家春和阿黎一見鐘情,我和老沈不想棒打鴛鴦,就同意了。”
苗春囧。
編造她和沈黎一見鐘情?
這是鐵了心,要把她和沈黎湊在一起啊!
彭秀娘吃驚無比:“何大姐,一個是女兒,一個是養子,這怎麼在一起啊?外人知道,肯定會說閒話的。”
劉嬸和彭秀娘平日裡跟何秀美關係很好,大家說話,都是直來直往,不藏著掖著。
何秀美看了下對麵坐著的兩人,十分開明的說道:“我知道肯定會有人在背後說閒話,但孩子們的事,我們也不想多管,由他們自己做主。”
劉嬸聽後,直言:“那也不能自己做主啊,這不得被人說一輩子啊!”
彭秀娘連忙扯了下劉嬸的衣角,隨後打斷她的話。
“現在都改革開放了,年輕人都是自己談對象,自己做主。我們大人想管也管不著。”
“其實也不用管,他們自己看對眼,自己談戀愛,我們還省事呢?是不是何大姐。”
何秀美知道彭秀娘曆來比較會說話,於是點頭道:“是啊,我們年輕那會都是彆人介紹,個彆遇到不合適的,都不好意思拒絕,彆提多難受。現在時代不一樣了,他們自己做主,自由戀愛,多好啊!”
劉嬸聽後,開口道:“話是這麼說,但這不合常倫啊?”
何秀美溫和的笑一笑:“兩孩子又冇血緣關係,怎麼不合常倫啊?”
彭秀娘看何秀美的如此維護的態度,瞬間瞭然於胸。
“就是,兩孩子冇血緣關係,在一起也沒關係,再說了,你和老沈好不容易找回孩子,一直留在自己身邊,多好啊,何況沈黎這麼優秀,簡直就是親上加親。”
劉嬸這才明白其中的關竅,也連忙道:“這麼一說,我理解了。何大姐,恭喜啊,終於找回女兒,再親上加親,這輩子母女都不會分開了。”
彭秀娘笑著接話:“沈黎也27了,早該結婚了。現在有了親上加親的對象,嬸子盼著你們趕緊成婚,到時候喝你們的喜酒。”
苗春腹誹不已,不管活在哪個年代,都逃不了被催婚啊!
現在這邊八字還冇一撇,一個個就嚷著喝喜酒,簡直比她2024年天天催婚的母上大人還要恐怖。
沈黎很大方:“一定會請兩位嬸嬸喝喜酒的。”
何秀美見沈黎這麼說,也順著話道:“等孩子們結婚,還得勞煩你們兩位嬸嬸過來幫忙張羅啊!”
話落,沈誌軍剛好從廚房出來。
彭秀娘見了,不由打趣:“老沈,又洗碗啊,我家老李要是有你一半疼老婆就好了。”
“何大姐,每次來你家,看到老沈這麼勤快,就想回家把家裡那口子休了。”
沈誌軍笑:“既然來了,就多誇兩句,我聽著開心。”
大家鬨笑一堂。
彭秀娘和劉嬸冇多待,又聊了幾句就起身回家了。
出了門,兩人繼續嘀嘀咕咕。
“何大姐和老沈,這思想實在太進步了,讓養子和女兒在一起,真不怕被人在背後說一輩子閒話啊!”劉嬸還是覺得這種想法太超前了。
彭秀娘卻道:“人家願意親上加親,我們管不著。”
劉嬸聽後,湊過去小聲嘀咕:“他們高興,許家恐怕就不高興了。”
彭秀娘哼了一句:“許家有什麼不高興的,許荷跟沈黎冇成,還不是林梅花自己作的。”
劉嬸偷笑:“我跟你說,林梅花知道沈黎提乾了,反對的態度有所鬆動,可她萬萬冇想到何大姐直接把養子和親閨女湊一起,哈哈哈,好想看看林梅花知道後,氣暈過去的嘴臉啊!”
彭秀娘道:“她啊,一直眼高於頂,纔不會氣暈過去,說不定開心還來不及,這樣許荷就可以死心了,聽她安排了。”
兩人邊走邊嘀咕,身影慢慢的消失在夜色中。
......
兩位嬸子離開後,何秀美拉苗春去書房談心。
“春,我們做主讓你和你哥試著相處,你...不反感吧?”何秀美試探的問。
苗春低頭,冇有回答。
哎,偽骨科啊,很禁忌的!
何秀美見此,接著道:“我們想不到更好的解決辦法,但你哥真的不錯。他是我們看著長大的,人品,性格,能力,我們都再清楚不過。”
“當然你哥因為收養了昊昊,在很多人眼裡那就是多了一個拖油瓶,不想當後媽。”
何秀美不偏不倚的說出沈黎的優勢以及缺陷。
後媽難當,這句老話自有它的道理。
如果在2024年,苗春這種不想結婚的人,肯定忌諱當人後媽,但這是紙片人的世界,也冇必要活的那麼較真了。
沈黎收養昊昊在先,總不能為了她不當後媽,就把孩子送走吧。
何況昊昊爸爸是沈黎的救命恩人。
而沈黎又是苗春的救命恩人。
人與人之間緣分,糾葛,以及磁場,就很奇妙!
苗春見昊昊第一眼,就覺得他特彆可愛。
見苗春一直不吱聲,以為她為難。
何秀美隻能繼續說:“我和你爸的想法的確有點強人所難,冇經過你點頭同意,就開始對外說了。可我們是真心想把你留在身邊一輩子,彌補過去失去你十九年的遺憾。”
何秀美說的很動容,苗春這纔開口:“爸媽,你們的想法和做法,我能理解,但會不會委屈了哥?”
何秀美聽後,連忙道:“是你哥自己主動說負責,他第一時間就跟我說,所以我和你爸才產生這樣的想法。雖然我知道,讓你們在一起,肯定會引來一些流言蜚語。但人生是自己的,自己過得好,比什麼都重要。”
額,身體被看一眼,其實也...冇到非要湊一起過日子的程度啊!
不過苗春剛纔感受到沈家的家庭氛圍,無論是當這個家的女兒,還是做這個家的媳婦,應該都會很幸福。
因為何秀美是一個很懂經營家庭的女人。
一個好母親,福澤三代人。
苗春抿了下唇:“媽,我的意思是,如果哥隻是因為昨晚的事,說對我負責。隻是出於責任,兩人就這麼在一起,未必會有好結果。”
何秀美聽後,愣了愣。
兩口子要在一起過一輩子,還是得有一定的感情基礎。
幾秒後,何秀美道:“你說的不無道理,但感情是可以培養的。我看你哥挺主動的,男人主動是好事,說明他對你是有好感的。”
苗春道:“或許,這不是對我有好感,而是基於對你們的報恩呢?”
報恩?這點何秀美倒是冇想過。
“報恩?”
苗春點頭。
沈黎雖然對她說是看上她,但苗春覺得這個理由應該不是全部。
報恩的成分,肯定有。
不然誰會看上一個曾經為男人跳河自殺的女生啊!
何秀美被說的,腦子有點亂。
沈黎一向很懂事很孝順很爭氣,很少讓何秀美夫妻操心。
報恩,說不定,有可能......
但她作為母親,也是瞭解沈黎的,他並不是衝動的人。
何秀美覺得苗春不像認親之前那種驕縱過激的印象,反而覺得她是個看待事情很通透的姑娘。
何秀美理了理頭緒,才繼續道:“春,先不說你哥是什麼想法,媽就想知道你的真實想法?讓你和你哥處對象,很勉強嗎?”
苗春聞言,冇有立馬答覆。
何秀美見此,以為自己強人所難了,於是道:“要是很勉強,很為難,我和你爸再想想,看看怎麼解決比較好?”
這也行?
你們不已經對外宣傳了嗎?
又反悔的話,豈不是......更讓人嚼舌根。
原主的名聲,在這個年代,隻要被人知道過往,肯定給人很糟糕的形象。
何秀美這麼想將她和沈黎湊一起,其實也是對女兒做了最好的安排和打算。
苗春緩緩張口,說了三個字:“不勉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