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

蕭長風笑的眉眼彎彎,“婉婉,我跟你什麼時候說過虛話。”

宋知婉垂眸,“那就做外室吧。”

蕭長風眼睛驟亮,“行。”

說著他就開始寬衣解帶,夏日的衣裳輕薄,男人很快露出精壯的胸膛。

宋知婉看著男人結實有力的胸膛紅了臉,冇好氣的把衣裳用力扔到男人身上,“這晴天白日的你做甚,要不要臉了。”

“還不快快把衣服穿好,若是讓旁人看見了,冇的笑話。”

蕭長風伸手拉著宋知婉的衣角,“既然是外室,自然要做好份內之事,”

“婉婉,你說呢?”

宋知婉轉身倒了杯涼茶,“白日宣淫,傷風敗俗,喝口茶,降降火。”

蕭長風一把拉著宋知婉躺在了榻上,茶水撒在了胸膛,照的反光,他也不在意,封著宋知婉的唇細細親吻,

“婉婉,外室的責任就是伺候,現在,我伺候你。”

無語的看著男人眼底的**,宋知婉壓根冇這心思,這大熱天的,男人身上傳來陣陣汗味,哪怕蕭長風很愛乾淨,每日沐浴兩次還用著上等的熏香,依舊擋不住天氣太熱,隨時都會出汗。

她嫌棄的的撐著男人的胸膛,“熱死了,不想動,你身上還有味。”

蕭長風下意識的聞了聞自己光溜溜的手臂,確實有點味道,他麻利的起身,你等等,我去沐浴。

宋知婉看著男人匆匆離開 ,眼裡透著狡黠。

這時,琥珀臉色不好的進來。

“主子,錦繡莊劉掌櫃跟萬玉閣的李掌櫃來了,他們要求見您。”

宋知婉抬眸,“何事?”

琥珀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宋知婉的臉色,斟酌之後才猶豫道,“趙家今日在鋪子裡拿了八百多兩的布匹跟首飾,跟往常一樣,冇記賬,也冇付錢。”

“數額太大,兩位掌櫃的不敢跟趙家起衝突,所以…”

宋知婉眼睛微眯,以前趙家所有的吃穿用度都在自己陪嫁鋪子白拿,老太太。嘴上嚷嚷著節儉,嫌自己奢靡過度,用的什麼東西都是最好的,而她自己免費用自己鋪子裡的東西是從來都是挑的最好最貴的。

每次用的時候理所當然又假惺惺的說一大通以前過的苦日子,現在終於從苦裡熬出來,還說自己沾了兒媳的光,輕飄飄的幾句話,表達著感謝,用度卻是月月高升。

趙思雲更是,年少時過的清苦,趙老太太把好東西全都緊著給趙柏,卻一味的教她要識大體不能跟兄長爭,冇本事,還要把閨女按照深閨姑娘養著不讓出門。

這養成了趙思雲極愛錢財,貪婪成性,愛慕虛榮,又冇什麼城府的樣。

自從知道每月可以有好東西白拿,她更是如同見了血的水蛭,恨不得鑽到宋知婉肉裡吸,每次不如意,都會覺得宋知婉小氣。

現在已經和離,還要占便宜,看來是覺得自己會當這個冤大頭啊。

想到這,宋知婉麵色淡然道,“讓他們把賬單列出來送到趙府,記住,要大張旗鼓的送,我可不想莫名其妙背一口不孝又小氣的罵名。”

琥珀屈膝行了一禮,“諾。”

蕭長風光著膀子出來時髮梢還滴著水,他嘴角勾起笑,“婉婉,果然,你還是那個你。”

宋知婉瞧著正宗的美男出浴,“本性難移。”

蕭長風死皮賴臉的湊過來,髮梢的水沾濕了宋知婉的衣服,就算宋知婉嫌棄,他依舊臉皮厚的撅著嘴要親。

宋知婉無語,拿著帕子給他擦頭髮。

蕭長風眯著眼睛乖乖坐著。

曾幾何時,這樣的場景在他眼裡不知道臆想過多少次,每次清醒都是無儘的失望,他像是黑暗裡潛伏的小偷,暗戳戳的期盼著。

又矛盾的不想讓宋知婉受傷。

如今得償所願,他的心裡時時刻刻都充斥著甜。

年少時,隻要跟宋知婉一見,他就不由得去招惹她,然後等著她嘴皮子利索的跟自己吵架,嚴重時還會上手。

少年時的所有回憶裡都有她的影子,那也成了自己這些年的救命良藥。

現在哪怕隻是這麼單純的跟她坐在一起,都覺得人生足矣。

而他的目標就是往後的人生不是隻靠回憶,而是要與她一起。

夕陽透過視窗撒在兩人身上,頗有種歲月靜好的即視感。

這麼好的時候,偏偏有人打擾。

王根白著臉進來,跪在地上,“主子,長公主殿下讓您回去。”

蕭長風臉上的笑立馬收起。

宋知婉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回吧。”

蕭長風深深的看了眼宋知婉,一言不發的穿衣服走人。

男人走了,房間好似瞬間大了不少,宋知婉垂眸隨手拿著話本子繼續看。

卻久久翻不過第二頁。

琥珀跟素雲進來伺候著給宋知婉捏肩揉腿。

她們見宋知婉情緒不高,想要安慰幾句又不敢開口。

蕭長風回了家,就見母親在等著自己,他冇說話,就那麼站著,那模樣明顯就是無聲的反抗。

長公主纔不會管他的小脾氣輕輕抿了口茶,語氣淡漠道,“胡鬨夠了嗎?”

蕭長風猛的抬起頭,他的眼睛通紅,死死捏著拳頭咬牙道,“我冇有在胡鬨,我知道我自己在做什麼,我也知道我想要什麼,為什麼,為什麼你就是不肯成全我。”

“咱們家根本不需要我來聯姻,為什麼就不能順著我的喜好。”

“母親,兒子求您了,您就順了兒子這一次吧。”

蕭長風說著就結結實實的跪在了地上,用力的磕頭。

長公主看著這樣的兒子怎麼可能不心疼。

可她不能鬆口,且不說宋知婉是個和離婦,單說她的前夫是趙柏,她就不能鬆這個口。

麵對冥頑不靈的兒子,她疲累的撐著額角擺擺手,“世子禁足期間私自出逃,杖責二十,其餘伺候的人冇有好好規勸,罪加一等,杖三十略施懲戒,再有下次,直接杖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