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

“嗚~~~嗷嗚嗷嗚汪汪!!grrrrr~~~”

一連串豺狼人獨有的叫聲響徹整個食人魔部落,打破了食人魔們的美夢。

它剛準備攻擊,但是忽然想起來,自己好像現在的角色不是戰鬥,而是一條看門狗...

隻要叫醒食人魔們不就得了?

畢竟自己的責任隻是看大門而已。

連根骨頭都冇有,玩什麼命啊!

這纔有這豺狼人一連串的叫聲。

“吼!!!”

被驚醒的怒猛地坐了起來,發出了一聲震耳欲聾的咆哮。

也正是這一聲咆哮,救了豺狼人的狗命。

部落裡瞬間熱鬨了起來,一頭頭食人魔迷迷糊糊的從自己的窩棚裡鑽了出來,睡眼惺忪的拎著自己的大骨錘。

戈爾金也被驚醒了,他揉著自己大眼珠子走了出來。

“怎麼回事!怒!去看看!”

豺狼人生性膽小,絕對不會無緣無故吵醒自己這群食人魔的。

絕對是有情況。

想到此處,戈爾金也不禁有些熱血沸騰。

多少年了,從自己出生到現在,二十多年了吧,這還是第一次碰到有人主動大半夜的闖食人魔部落。

真是...

令人激動啊!!!

作為一頭純血且土生土長的食人魔,戰鬥幾乎是印在骨髓裡的。

食人魔就連射出去的米青子都比其他種族的更能打。

怒嘴裡帶著咆哮,大步流星的走向部落門口。

豺狼人見狀立刻夾著尾巴躲到了一邊。

遠處,那頭舉著戰斧的魁梧身影猛的一愣。

原本帶著起床氣的怒見到那個身影也猛的一愣。

“客???”

來者正是食人魔部落的第一位回頭客,喀什·嚼骨。

這頭獸人見到豺狼人竟然出現在原本食人魔部落門口的時候,差點發動了衝鋒。

喀什還在納悶,食人魔部落被豺狼人打下來了?

不可能啊,食人魔部落不可能這麼垃,豺狼人們也不可能這麼硬啊。

如今見到怒,這頭戈爾金手下的第一打手,喀什這才放下心。

怒在,戈爾金就在,戈爾金在,他媽就在,他媽在,食人魔部落就還在。

戈爾金也聽到了怒的聲音,作為為數不多能說兩個字的食人魔,戈爾金自然知道怒的意思。

有客人來。

畢竟是從小到大跟在自己屁股後麵長大的,這點默契還是有的。

戈爾金也出現在了門口,見到喀什的時候也頗為驚訝。

喀什孤零零的站在那裡,手裡拎著自己的戰斧,嘴裡粗壯的獠牙甚至有一根都斷了,身上的傷口大大小小,但是卻不再流血了。

看起來狼狽極了。

“喀什?我的朋友,你這是怎麼了?”

無儘荒漠上弱肉強食,每天都有無數的廝殺發生,這頭獸人這種情況也是很常見。

隻不過...

戈爾金更好奇的是,這頭獸人跑到自己家門口乾什麼,是打算給自己帶來好處,還是...禍水東引?

希望是前者吧,若是後者的話,那麼戈爾金也隻能忍痛給怒他們加餐了。

就是可惜了這第一位回頭客。

喀什冇想到戈爾金這一會兒就想了這麼多,獸人的認知中,食人魔除了食人魔法師,是冇有那麼多心眼子的。

“戈爾金,我是來求援的!”

獸人沉聲道,他的臉上帶著猙獰和殺意。

戈爾金做了一個願聞其詳的手勢。

“我的商隊遇到了襲擊,就在距離這裡二百公裡外,是一群肮臟的半人馬!”

“他們趁著天黑襲擊了我們,殺死了我的族人,搶奪了我的貨物!”

獸人殺氣騰騰的咆哮著。

“so??”

戈爾金眨巴著眼睛。

“戈爾金,我是來雇傭你的族人的!我要碾碎那些肮臟的強盜,砍下他們的頭顱,奪回我的貨物!”

“我記得你們有雇傭這個服務,不是嗎?”

看來是掙錢的好事。

戈爾金臉上帶上了笑意,顯得醜陋又恐怖。

“當然,隻要你能付得起價格,我們會將那些愚蠢的半人馬砸成肉泥!”

“可是...”

戈爾金上下打量著喀什。

“你弄丟了自己的貨物,用什麼來支付報酬呢?”

喀什一咬牙:“若是奪回了貨物,三分之二都是你的!”

戈爾金連連擺手:“你得知道,現在那些貨物已經不是你的了,現在是那些強盜的,若是我們奪回來,也是我們的繳獲,不是嗎?”

“你不能用我們的繳獲來支付給我們的報酬,這樣不對!”

喀什一愣。

好像...有點道理。

“隻有完全屬於你的東西,才能用來支付報酬,而且我們食人魔是不接受賒賬的。”

戈爾金搖晃著腦袋,說出的話和他的食人魔外形完全不符。

有那麼一瞬間,喀什覺得自己麵對的不是一頭食人魔,而是一名狡猾的人族。

但是如果自己就這麼回去的話,絕對會被送進角鬥場的。

這是他絕對不能接受的。

“我的科多獸可以給你們!”

喀什扔出了一個戈爾金不能拒絕的條件。

他知道,眼前這頭食人魔眼饞他的科多獸已經很久了。

可是這玩意兒也隻有他們獸人有,也隻有他們獸人才能馴服。

果然,戈爾金眼前一亮。

“不過...”

喀什畫風一轉。

“若是以科多獸作為報酬,那麼我還有另外的條件。”

戈爾金示意喀什繼續。

“因為這頭科多獸是我運輸貨物的主力,給了你,那我就冇辦法繼續送貨了,所以我需要你們俘虜幾頭半人馬,我需要用他們來運輸貨物。”

“還有,你們得將我送到我的貿易點才行。”

戈爾金很想立刻答應,但是還是問了一句:“你的貿易點在哪?要是太遠,可是得加錢。”

“不遠,就在巨沙城。”

看著戈爾金那迷茫的眼神,喀什換了個說法。

“距離這裡大概四百多公裡吧,以食人魔的腳力,兩天絕對能跑個來回。”

戈爾金這才放下心。

“媽!!!”

戈爾金回頭大喊。

“來了!我*******!”

老媽霍妮拎著自己的大骨錘轟隆隆的走了出來,雙頭食人魔兩個腦袋各自罵各自的,誰也不耽誤。

“你帶著族人去一趟,就騎著科多獸!”

“對了,牽上那條小狗,今天表現不錯,加餐!”